GRAVOL TM液體凝膠無味,易吞嚥,不含乳糖、麩質或蔗糖。本產品含有活性藥物茶苯海明,用於預防和治療暈動病引起的噁心、嘔吐和頭暈。
說明: 成人及12歲以上兒童:視需要,每4小時服用1或2粒。服用時間至少30分鐘,最好為1或2小時。
旅行時。 24小時內請勿服用超過8粒膠囊。
注意:如果您患有青光眼、慢性肺病、排尿困難,請在使用前諮詢醫生或藥劑師。如果您正在服用抗組織胺、鎮靜劑、鎮靜劑,或正在懷孕或哺乳,請在使用前諮詢醫生或藥劑師。使用本產品時可能會出現嗜睡。請勿駕駛或從事需要警覺的活動。可能會出現興奮,尤其是兒童。避免飲酒。長期使用應僅在
醫生的建議
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。如過量服用,請立即致電中毒控制中心或就醫。